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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品注意事項
敬愛的客戶
感謝您對本公司的持續支持與愛護。
為使服務更加的完備,對於承運貨品的安全,本公司總是付出更多一份的關心。其中對於危險品適當的收取及安排,是海上運輸與貨物安全的保障,更是貴我雙方必須共同正視與關注的重要的課題。
船公司為進行事前的安全裝載安排,由託運人自行提出的危險品貨載品名宣告,視為託運人之必要義務及責任。敦請各位客戶,委託本公司承運此一類貨載時,除必須依照相關公約、法令、標準與規定包裝及貼適當危險品標誌外,務必於口頭訂艙時明確告知、簽單時註明並填寫各相關文件(危險品申告文件),以利後續裝載作業之進行與安排。
由於危險品申告為託運此類貨載之必要義務及責任,若因未核實申告或未依規定包裝而致發生任何事故,致造成本公司、相關單位、或其他第三人的任何損失時,託運人須負一切法律責任。
尊請各位了解以上之重要性,全力協助配合為禱。
萬海航運股份有限公司 敬啟
WAN HAI LINES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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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 危險品申報單
我們生活周遭有很多產品,例如 : 印刷油墨、樹脂溶液、焦油類(築路瀝青、柏油)、乒乓球、椰子乾、椰子殼、棉花、魚粉、種子餅、草酸、乾電池、鋰電池、保麗龍、易燃液體、易燃氣體/內燃發動機驅動 (推高機、汽車、直升機等)、油漆、冰箱、火柴、安全氣囊、滅火器、木炭、煙火(萬海禁收)、噴霧罐 (髮膠、殺蟲劑) 等,在IMDG Code 規範下皆需要當作「危險品」來攬收。
IMDG Code 是依據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 ( SOLAS ) 及1973/1978國際防止船舶污染公約( MARPOL )制定,IMDG Code是為了保護船舶人員和對於從事危險品安全運輸的船舶防止其對於海洋之污染;它並建議各國政府通過或以此為基礎作為法規。本章程由國際海事組織轄下之委員會(DSC)每2年對其內容作更新及維護,IMDG Code 該法規在不同年度,所需適用的IMDG Code 版本亦不同,故2017 年,可使用IMDG code 38-16 和IMDG Code 39-18 版。
這些產品之所以在海上運送期間需要申報為危險品,是因為它們大量的運送時,相較於一般貨物,更容易具有爆炸、易燃、有毒、感染、放射、腐蝕性及環境汙染等危害,因此需要依照IMDG Code 法規中的規定,來做包裝、貼危險品標籤、積載與隔離、及填寫危險品所具備的申報書及準備相關文件等,以讓在裝載及運送過程中,作業與其相關的工作人員,若不慎遇到火災或洩漏的情形,能依照法規中的規定,對人、船、貨做最適當的緊急處理。
基於此考量,萬海成立專門的 “DG DESK”, 以審核危險品的包裝是否符合法規中的規定,並提供MSDS 的判讀建議, 為萬海工作涉汲到危險品的相關文件、營業、碼頭作業人員做基礎的教育訓練,並解答貨主對危險品的相關疑題。
若您對危險品有任何的疑慮,請向萬海營業人員聯絡,萬海營業人員會再向DG DESK 詢問後,提供您完整及專業的建議。
危險品簡介
依照IMDG CODE 的規定,危險品分為以下九大類:
| CLASS 1 - | 爆炸品(Explosives) |
| CLASS 2 - | 氣體 Gases |
| 2.1 - | 易燃氣體(Flammable gases) |
| 2.2 - | 非易燃性無毒氣體(Non-Flammable, Non-Toxic gases) |
| 2.3 - | 有毒氣體(Toxic gases) |
| CLASS 3 - | 易燃液體(Flammable liquids) |
| CLASS 4 - | 危險固體 Dangerous solids - |
| 4.1 - | 易燃固體(Flammable solids) |
| 4.2 - | 易自燃物質(Spontaneous combustion substance) |
| 4.3 - | 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物質 ( The substance that emit flammable gases when wet water ) |
| CLASS 5 - | 5.1-氧化劑(Oxidizing substances) |
| 5.2 - | 有機過氧化物(Organic peroxides) |
| CLASS 6 - | 6.1-有毒物質(Toxic substances) |
| 6.2 - | 感染性物質(Infectious substances) |
| CLASS 7 - | 放射性物質(Radioactive material) |
| CLASS 8 - | 腐蝕品(Corrosive substances) |
| CLASS 9 - | 雜類危險貨物(Miscellaneous dangerous substances) |
危險品裝載注意事項
貨主應有之責任與義務
1. 使用IMDG CODE 中主管機關認可的包裝來包裝危險品。
2. 依照包裝容器製造商之指示說明,包裝危險品。
3. 包裝完成後,包裝上的標籤或標記應正確的黏貼並能清楚的識別。
4. 櫃內貨物應適當固定,防止運送時因外力而造成貨物滑動或毀損。
5. 裝櫃後,貨櫃四面應黏貼正確的危險品標籤。
6. 填寫危險品申報書和MSDS(物質安全資料表)提供給萬海營業人員及其他相關港口主管機關針對該危險品允許運送所要求的文件。
貨主出口危險品應填寫在危險品申報書上的必要資訊
1.適當的貨物運送名稱
2.危險品等級及副危險性
3.聯合國編號
4.危險品包裝等級
5.詳細的包裝資料(材質和件數)
6.是否為海洋汙染物/ 限量包裝/ 可免除限量包裝/大型包裝/ 中型包裝
7 .閃火點
8.24小時緊急聯絡人與連絡電話
9.貨物的危險特性
